出口货物满足什么条件才可申请退税?

2020-07-10|45次阅读|数据百科

在符合退税条件范围内的情况下,货物出口后是可以享受国家的免税退税政策的。出口退税的实质是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中,已经征收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国家为了鼓励出口,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增加盈利的一种方式。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出口货物需要哪些条件可以享受退税?



首先,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外贸企业,本身需要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已经办理进出口权整套手续并在相关机构进行登记。
3、真实的外贸出口贸易报关。

退税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二是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需要是可以进行退税的货物。外贸企业和个人要顺利完成退税,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根据国税2013年30号文及2014年51号文的规定,非重点监控的五类企业可以先不需要收汇即可退税,但需在次年4月份退税最晚期限截止前收回外汇货款;对符合国税公告2013 30号附件3所列的9类不能收汇货款的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可以视同收汇。另外根据国税公告2013年6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要单证齐信息齐才可以,退税消费的货物,要取得消费税款书才可以。

其中,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四)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电子申报数据。
(五)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六)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对进货分批出口的,应提供《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及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七)出口发票。
(八)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还须提供消费税税收(出口退税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九)如属于委托专业代理服务机构出口货物的,还须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此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货物还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否则不予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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