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单据和议附单据的区别

2020-05-15|21次阅读|数据百科

货运单据一般就是你委托别人给你运货,货运代理公司出具的货运单据,用来表示在途货物或证明货物已经交付。不同运输方式使用的货物单据也是不同的。比如:海运中的海运提单,空运提单,铁路运单,还有就是我们常用快递的快递运单,也属于运输单据。



在我们外贸业务中,用到最多的就是海运提单。海运提单,是指承运人或者货代公司收到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它不仅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而且是运输合同/运输凭证。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就是开船日。

议附单据则是根据信用证或者客户所在国的要求的一些基本清关文件等。一般我们所议附所用的单据有:箱单,发票,汇票,产地证(分CO和FORM A),提单,保险单以及各种证书等。

一般我们的议附单据日期:
1、提单日不能超过L/C规定的装运期也不得早于L/C的最早装运期;
2、保单的签发日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一般早于提单2天),不能早于发票;
3、箱单应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但必须在提单日之前;产地证不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提单日;
4、商检证日期不晚于提单日期,但也不能过分提单日,尤其是鲜货,容易变质的商品;
5、受益人证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
6、装船通知:等于或晚于提单日后三天内;
7、船公司证明:等于或早于提单日。

相关文章


咨询热线:021-64033826(周一至周五 9:15-18:0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协议 隐私政策 招聘信息 广告招募 采购商 供应商 公司报告 行业报告

©2010-2024 外贸邦版权所有|虹梅路2007号远中产业园3期1号楼705室